工程價款管理、投資管控的主體區分
本站 2023/2/13 17:34:29
發包人:
發包人是項目發起者,是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發包人需要保證項目的建設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實現項目的預期使用功能。發包人工程價款管理主要包括招投標階段的造價管理(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評標、簽訂合同)、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工作等。
承包人:
承包人是項目實施者,是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建設工程項目,通過向發包人申請工程價款和獲得發包人工程價款的支付來保證和視線自己的經濟利益。承包人在投標報價時會合理利用報價策略并在實施過程中實現報價策略,獲得相應的利潤效益。
工程造價咨詢人:
工程造價咨詢人受發包人委托進行造價咨詢工作來保證發包人利益,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價款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人可受委托編制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也可受投標人委托編制投標限價;此外應幫助發包人審核和確認合同價款調整事項、編制及審核工程結算工作等,現階段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正在由傳統的全過工程造價咨詢向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模式進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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