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設計方法在總體規劃中如何運用?
本站 2024/11/5 16:44:47
總體規劃中城市設計方法的運用分為:跨區域層面、鄉村層面、市(縣)域層面、中心城區層面。
其中跨區域層面,是指在都市圈、城鎮群層面運用城市設計思維,加強對大尺度自然山水、歷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協同構建自然與人文并重、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融合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包括優化重大設施選址及重要管控邊界確定,提出自然山水環境保護開發的整體要求,提出歷史文化要素的保護與發展要求,形成共識性的設計規則和協同行動方案。
鄉村層面,應體現尊重自然、傳承文化、以人為本的理念,保護鄉村自然本底,營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觀格局,傳承空間基因,延續當地空間特色,運用本土化材料,展現獨特的村莊建設風貌,忌簡單套用城市空間的設計手法。
市(縣)域層面,是指運用城市設計方法,強化生態、農業和城鎮空間的全域全要素整體統籌,優化市(縣)域的整體空間秩序。包括統籌整體空間格局,提出大尺度開放空間的導控要求,明確全域全要素的空間特色。
中心城區層面,是指運用城市設計方法,整體統籌、協調各類空間資源的布局與利用,合理組織開放空間體系與特色景觀風貌系統,提升城市空間品質與活力,分區分級提出城市形態導控要求。包括確立城市空間特色,提出空間秩序的框架,明確開放空間與設施品質提升措施,劃定城市設計重點控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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